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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广告属于要约吗

悬赏广告属于要约吗

悬赏广告属于要约。根据多数法律理论和司法实践,悬赏广告是广告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意思表示,它具备以下特点:

1. 不特定性 :悬赏广告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即广告人向所有可能完成指定行为的人发出邀请。

2. 报酬的确定性 :广告中明确约定了完成指定行为后应支付的报酬金额。

3. 行为的确定性 :广告中指定了需要完成的具体行为,可以是积极的作为,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

4. 合同成立条件 :一旦有人完成了悬赏广告中规定的行为,合同即告成立,广告人应按照广告中的约定支付报酬。

5. 法律约束力 :如果广告人未按约定支付报酬,将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悬赏广告在法律上被视为一种特殊的要约形式,与普通广告相比,其性质和后果存在明显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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