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的意思是形容当权者对百姓刻薄、任性霸道,不允许百姓有正当的行为和言论。这个成语来源于宋朝陆游的《老学庵笔记》,讲述了一个故事,其中州官田登因为避讳自己的名字,禁止州内百姓使用与“登”字同音的字,包括“灯”,因此将灯称为“火”。在元宵节放灯时,州府衙门贴出告示说“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即允许放火三天,而实际上是指放灯三天。这个成语后来被用来比喻有权势的人可以为所欲为,而普通百姓的正当活动却受到限制。
您我很乐意继续帮助您